神探夏洛克
粉紅研究
進到第六段了?天吶,一開始只有一章就解決的,為什麼分成了這麼多,這第一集到底是有多少槽點可以吐啊?咳,對不起,人家又激動了。
於是,在看完當日行程與紅娘們的所做所為之後,我們來看看醫生是怎麼對這一天做出評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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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My New Flatmate
內文:
So, last night I went to look at the flat. It's pretty decent actually. Sherlock had already moved in so it was a bit of a mess but that 's actually a nice change from where I was before.
所以,昨天晚上我去看了那間公寓,那裡真的非常不錯。因為夏洛克已經搬進去了,所以有些雜亂,但比起我之前的環境,這裡真的好得多。
And the madman himself? He's fascinating. Arrogant, imperious, pompous. He's not safe, I know that much. I'm not going to be bored and I doubt we're going to be arguing about whose turn it is to pay the gas bill or what we're going to watch on the telly. And yeah, he is probably most likely definitely mad. But, he knows a couple of nice restaurants so he's not all bad.
而那位瘋子先生呢?他非常的迷人,慠慢,專橫又浮誇。他並不是什麼安定分子,而我所知道的就這麼多。跟他在一起,並不會感到無聊,並且我想我們未來的日子將會爭論該誰付煤氣費用或是該看什麼電視節目。是的,他非常可能全然的瘋了,但是,他知道一些還不錯的餐館,所以這也不全是壞事。
So yes, we had a quick look at the flat and chatted to the landlady. Then the police came and asked Sherlock to look at a body so we went along to a crime scene, then we chased through the streets of London after a killer and Sherlock solved the serial suicides/murder thing.
所以,我們快速的看了下公寓,並與房東太太聊了下天。然後,警察先生來了,並要夏洛克去看一下一具屍體。所以我們去了犯罪現場;然後,我們在倫敦的巷道裡追逐一名殺手,最後夏洛克解決了連續自殺/殺人事件。
And then we went to this great Chinese restaurant where my fortune cookie said 'There is nothing new under the sun. It has all been done before. ' After the night I'd had, I beg to differ.
之後,我們去了家中國餐館,在那裡,我拿到的幸運餅乾裡頭寫到,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所有的事情都已經發生。但經過這晚,我想,我不敢苟同。
=====
是的,沒錯,我們可愛的醫生一邊抱怨他的室友是名瘋子,一邊覺得跟這名住在一起似乎也還不錯。咱想說,醫生實在是沒有什麼資格說人家是瘋子……,一般正常人都會離開危險分子的吧?
然後,醫生啊……雖然這是你的私人blog,但好歹也是放在網路上的嘛,您就不怕你的瘋子室友看到你對他的評語生氣嗎?什麼專橫又傲慢的,說的還真是直白啊!(汗)
還有,就算他是瘋子,就算他有點危險,但是,因為他知道些還不錯的餐館所以就無所謂???這個利與弊之間的平衡是這麼估算的嗎?其實您根本不覺得偵探那像瘋子般的行為有什麼不好的吧?
是說,雖然醫生寫的很淡定,但是,底下的回言可就沒有那麼的平靜了唷。
留言:
WWhat!? Answer your phone!!!
Harry Watson 31 January 13:46
Please answer your phone.
E Thompson 31 January 13:48
Didn't realise you were keeping a blog, John. I wouldn't have thought you were the type. And as for what happened with Sherlock, it doesn't surprise me one bit. Good luck, mate.
Mike Stamford 31 January 13:56
What you on about? I saw something on the news. Was that you?!
Bill Murray 31 January 14:12
Seriously, John! What's going on?? Are you all right?!
Harry Watson 31 January 14:16
Sorry, no need to panic. I'm fine. Better than fine. I'll write up what happened but I want to do it properly. Give me a couple of days.
31 January 16:12
You can't just leave it at that!!! Tell me what happened!
Harry Watson 31 January 16:15
Oh yes, do tell us how Sherlock did it
Anonymous 05 February 16:46
Will you answer your phone!!!!
Harry Watson 05 February 22:01
When are we going to find out more?
Bill Murray 06 February 19:46
大家都很認真的在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啊!除了史丹弗先生除外,他老一臉見怪不怪的樣子。雖然說的話是很欠人揍就是了,什麼叫做不管偵探做了什麼事,都不會感到訝異啊?你這個將老朋友推入火坑的壞人!(指),講那什麼祝你好運根本就是在旁看戲嘛!
是說,因為大家一直要醫生說明白,所以就開起了醫生寫文章記錄案件的動機。至於那篇文章實在是太長了,所以另開新章,有興趣的話可以點去看看,但是別抱太大的期待。
不過,最讓咱好奇的是,醫生到底有沒有回他老姐的電話啊?(摸下巴)
其實從他姐姐的留言來看,哈莉跟官員一樣,都非常的關心弟弟呢!果然,有個不能讓人省心的兄弟是件很辛苦的事情。(嗯嗯)
至於,偵探老兄對於醫生的這篇文章的評價是什麼呢?是這樣子的唷!
喔,他寫了有關我的事?嗯,傲慢,專橫又浮誇?我是這樣子的人嗎?
你真的不是這樣子的人嗎?相信瞭解偵探的人都會這麼想吧?所以,勇敢的史丹弗先生再度吐槽,是的,你就是這樣子的人。
結果偵探默默的轉移話題,我想我應該不要理他,看他什麼時候才會注意到我注意他。至於醫生什麼時候發現的呢?答案是二月一號。鑑於醫生在二月一日的更新說偵探收到個密碼,要大家去他那裡逛逛,於是,咱認定醫生最慢在寫完日記的隔天就知道偵探看過了唷。
這到底是偵探表現得太高調,還是醫生太在意偵探了呢?(攤小手)
對了對了,在這醫生那裡留言的那位匿名人士,很顯然是從偵探這裡跑過去的呢。這就是標準的,要瞭解一個人,要得從他旁邊的人開始下手,只關注一個人是不夠的,要看就要連他的親友一起看。咳咳,這到底是多少女……多粉絲的行為啊?(汗),不過,過了頭之後,就像是變態怪叔叔跟蹤狂了……orz。
那麼,為啥這老兄要這麼做呢?為啥要跑到醫生那裡問偵探到底是怎麼解決案件的呢?這是因為雖然偵探很嫌棄醫生寫的內容,但是,他在自己那邊的案件檔頭寫的是:
標題:The Serial Suicides
內文:Never had time to write up case notes. See my colleague, John Watson's summary of the case
什麼叫做你沒有時間寫啊!直接連到醫生那裡到底是啥嘛回事啊!(笑)
是說,因為從偵探那裡得不到答案,所以,苦逼的民眾只好向醫生那裡尋求真相了。但依照醫生的那種寫法,真的看得穿偵探腦子裡是怎麼轉的嗎?咱真懷疑啊……。
總結完了這兩天的行程之後,我們現在應該來看看一下一些在劇中出現的重要的物品。當然,第一個就是雖然不可能會有台詞,但在各種同人裡頭非常常出現並且有各種名字的頭骨先生!好吧,好像也有人叫它頭骨太太。
(1)頭骨先生
頭骨嘛,頭骨有什麼好特別的呢?大家都有一顆啊!(喂)
雖然頭骨本身並不特別,但是,這個頭骨的身分就很特別了。他可是被偵探識為朋友的一顆頭骨呢!雖然他的價值日後就被人取代,連朋友的地位都沒有了(泣)
那麼,這位朋友的工作是什麼呢?是這樣子的唷!
那麼,這位朋友的工作是什麼呢?是這樣子的唷!
『Have you talked to the police?』
『Four people are dead, there isn't time.』
『So why are you talking to me?』
『Mrs Hudson took my skull.』
『So I'm basically filling in for your skull?』
『Relax, you're doing fine.Well?』
『Well, what?』
『Well. You could just sit there and watch telly.』
『What, you want me to come with you?』
『I like company when I go out, I think better when I talk aloud. The skull just attracts attention, so...Problem?』
『Four people are dead, there isn't time.』
『So why are you talking to me?』
『Mrs Hudson took my skull.』
『So I'm basically filling in for your skull?』
『Relax, you're doing fine.Well?』
『Well, what?』
『Well. You could just sit there and watch telly.』
『What, you want me to come with you?』
『I like company when I go out, I think better when I talk aloud. The skull just attracts attention, so...Problem?』
聊天講話(?),咳,應該是聽(?)偵探說話用的喔,雖然依照偵探的腦補能力,說不定頭骨先生真的會跟他說話。是說,偵探你就這樣將頭骨先生的工作轉到醫生身上,這樣子真的好嗎?人家醫生至少還會跟你對答,外加幫你發簡訊呢。
只不過,沒想到偵探也是會顧慮一下旁人的眼光的嘛,也曉得帶著顆頭骨在大街上講話太引人注目(汗)。是說,咱懷疑偵探以前真的這麼做過……,穿的一身黑,面色蒼白,拿著顆頭骨,身上沾著血味,走在黑夜裡的小巷子……這會嚇到人吧?怪不得寫他是吸血鬼的同人那麼多。
(2)拐杖先生
拐杖,就個人而言,應該是家中必備良物,除了以備不時之需之外,還可以拿來防身用,這麼好用又這麼實用的小東西就這麼可憐的被他的主人給遺忘了。
比起頭骨先生工作被取代的下場,拐杖兄的苦楚更是無人可以匹敵。
咳咳,雖然說,醫生之後的狀況不太需要拐杖兄的幫忙,但就個人的意見還是,您還是帶著吧!至少拿著多個武器的。話說,這拐杖兄在這戲裡,除了幫助醫生行走之外,還做了什麼重要的工作呢?
其實是這樣子的唷!
『Er, thank you. Thank you.』
一隻被人遺忘的拐杖,能做什麼用?能讓人耍點把戲吸引人用!明明兩個人就在跑步,到底是什麼時候有空發簡訊給餐館老闆的啊?咳,咱們來瞧瞧計謀得逞後,偵探的笑容吧!
瞧瞧這笑的是多麼的……令人無言啊= ="
就這樣,偵探就徹底拐到醫生當室友了。
對了,有人問為啥偵探會這麼說:『Mrs Hudson! Dr Watson will take the room upstairs.』,那個答案五花八門的令人深感無言,說什麼女男同宿舍的話,女生的房間通常會在樓上之類的……,但是,咱很認真的說,這不就是因為偵探已經將他的東西搬進來的原故嗎?哪來那麼多理由啊(汗)
不過,說到房間嘛,據去過拍攝點參觀的民眾表示,其實三樓是沒有床的(咦?),於是民眾又意淫的非常認真。但咱想說,這只是因為沒有場景需求吧……,既然沒有需求,為啥要佈置?妹子們,姐真的不懂你們在興奮啥啊……。咳,好吧,不知道第三季的時候會不會出現三樓房間的狀態。
(3)手機們
說真的,其實這集可以改稱叫做手機情緣,或是愛的計程車之類的名字。咳,在這集當中,有兩隻重要的手機,如果這兩隻手機沒有揮發功能的話,那這戲也別唱了。
第一隻:
前擁有者是醫生他姐姐,現在是他在使用的機子。從頭到尾都發揮著重要的功能,至於是什麼功能,當然不是什麼打電話發簡訊之類的,好啦,那是實質的功能,但它的意義上可是遠大於如此喔。
雖然這個意義,對於偵探而言還比較重要。
1.讓偵探可以用借電話之名,行觀察順便勾人之實。
你沒看錯,咱沒寫錯,雖然這一招不是人人都會中,但是,只要醫生中了不就行了嗎?瞧瞧他玩的這一招,讓醫生對他是興趣濃厚啊。
2.讓偵探可以用借電話之名,行催人回家(?)之實。
就是在那裡用簡訊騷擾人那一段。說老實話,偵探就真沒想到醫生可能回原本住處去了,根本不想理他嗎?(汗)
光是這兩點的功能,就足以讓這隻手機名垂青史,讓人永生記念啊!不知道醫生後來有沒有換手機。
第二隻:
擁有者:本案的最後一名受害者。
特色:粉紅色,智慧型,有定位功能,重點是,電力夠耐久。
說到這隻手機,它可是本案的破案關鍵呢!若不是它的功能性這麼好,它的主人夠機警,偵探的聯想能力夠強大,這個案子大概還破不了。
那麼它的功能是什麼呢?答案是與犯人先生聯絡用的。是說,這手機裡頭,不但有醫生的號碼,還有偵探的號碼呢!瞧圖片上,就是醫生打過來顯示的號碼唷。(請大家真的不要打過去)
然後,這案子就在粉紅機與偵探小電的合作之下,給破了。
是說,咱一直很好奇,醫生明明抱著偵探的小電跑出門,為啥最後他現身的時候,沒有看到小電啊?@@到底是被人遺忘到哪裡去了呢?
至於偵探自己的手機呢?耶,它很重要嗎?咳,當然,對於一名時常發簡訊騷擾人的傢伙來說,是很重要的。但是對於這一集來說嘛……,它不過就是拿來騷擾探長,騷擾醫生,最後被犯人大哥騷擾而已嘛,哪比得上前兩隻的重要性呢?攤手。
(4)手槍,與偽手槍
手槍造型的打火機?!這個除了拿來好看之外還有什麼功用呢?
是這樣子的,一般人拿手槍打火機來嚇嚇人,到了壞心的計程車司機手上,就可能拿來威脅人與他玩.遊.戲。
是說,有人問為啥先前的受害者都乖乖吃藥,沒想說要跟司機搏生死或是直接走人之類的。
……,會問這種問題的孩子一定沒有認真看戲(汗),有人拿著槍指著你的腦袋要你賭一場勝算一半的局,為什麼不賭?賭了,勝算五十,不賭,死亡百分百。至於撲上去搶槍呢?想來也不是大家都有那個勇氣。
『I know a real gun when I see one.』
『None of the others did. 』
又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像偵探一樣,一看就知道對方手上的是隻假槍。
假手槍可以嚇嚇人,真手槍可以砰掉人。雖然咱不曉得槍枝在英國的合法性,但是,應該也不是隨隨便便的人都可以拿到的吧?所以……,醫生這把槍是……?
是說,這把槍還真是貫串全劇啊。從一開始醫生很無精打采的開抽屜時它就亮相,然後到了偵探發醫生簡訊說可能會有危險時又出現,最後就是那關鍵的那一槍。不知道這把槍的下場如何?那試播集的是說綁石頭沉到泰晤河底下的說。(抓抓)
不過,偵探這回可以撿回一命,還真感謝醫生的槍法夠好啊。至少那槍不是打在他身上。
(5)小藥瓶
『There's a good bottle and a bad bottle. You take the pill from the good bottle, you live. You take the pill from the bad bottle...you die.』
這集當中,小藥瓶也是大活躍啊!大家看著它裡頭的藥丸一顆顆的減少,最後,到了偵探時就剛剛好剩下一顆,為這一集劃下句號。
是說,為了研究何者是好瓶子,何者是壞瓶子,網路上真是出現了各種認真民眾做出來的分析啊。不過,咱覺得……這個很重要嗎?(望天)。不管哪一個是哪一個,都不會影響到結果啊,反正都沒有吃下去。
至於有人執疑犯人先生是不是作弊,兩個瓶子都是壞瓶子,但他自己有解藥之類的。嗯……,個人是覺得,這不太可能啦,如果說是一般健康狡猾的人的話有可能會這麼做,但對於一名隨時都會死去又非常自負的人說,玩這種把戲並沒有什麼意義。
我們來看看大哥的說法吧!
『It's not a game, it's a 50:50 chance.』
『I've played four times. I'm alive. It's not chance, Mr Holmes, it's chess. It's a game of chess, with one move...and one survivor. And this, this..is the move.』
……
『You ready yet, Mr Holmes? Ready to play?』
『Play what? It's a 50:50 chance.』
『You're not playing the numbers, you're playing me. Did I just give you the good bottle or the bad bottle? Is it a bluff, or a double bluff? Or a triple bluff?
『It's still just chance.』
『Four people, in a row? It's not chance.』
『Luck.』
『It's genius! I know how people think. I know how people think I think. I can see it all like a map inside my head. Everyone so stupid, even you. Or maybe God just loves me.』
『Either way, you're wasted as a cabbie.』
如果說大哥是作弊的話,是不會這麼強硬的呢。他不會說這是場棋局,也不會對偵探說這是機率問題感到生氣,更不會說自己是名天才。況且,這種玩命的人,也不會對於勝算百分百的遊戲感到興奮吧?真正的賭徒,是不該在賭局上動手腳的,愈高段的人,他的作法就會愈紳仕,愈不會去貶低賭局的價值。
至於偵探是賭贏了還是賭輸了呢?個人還是覺得他是選錯了唷!從大哥最後的笑容,還有大哥說服偵探吃藥的話來看。大哥的說服詞,咱真的很喜歡啊!咱好愛那一段(啾~)
『Are you clever enough... to bet your life? I bet you get bored, don't you? I know you do. A man like you. So clever. But what's the point of being clever if you can't prove it? Still the addict. But this... this is what you're really addicted to. You'll do anything... anything at all, to stop being bored. You're not bored now, are ya? Isn't it good?』
大哥啊~您這段讓咱升起了濃濃的好奇心,您到底對其它人說了啥啊啊啊!
最後的最後,來做些總結性的吐槽吧!(喂~)
1.賣萌是可恥的醫生!你那個無辜眨眼的模樣真是太犯規了!
2.你就差別待遇吧!你,偵探。雖然醫生很萌很可愛,講話誠實坦白讓人聽得很愉快,你也不能差別待遇到這種程度嘛!
3.官員啊,你的掌控欲還可以再強一點沒關係,最好連他們家的臥室也設小電眼。
4.你們就盡情的八卦吧,眾人們,八卦是人的天性,任誰也怪不了你們的。
5.司機大哥啊,下回犯案時找個槍射不入的地方吧!好吧,沒有下一次了。
6.醫生與偵探,你倆明明才認識短短兩天,為啥弄得像同居十來年啊!那個互動實在是太自然的,誰看得出你倆才剛往來啊……。真的,大家誤會是正常的。
7.探長大人,咱很認真的懷疑你是收了偵探多少好處,才這麼幫他。你也很希望這個死小孩趕快找個人來管他吧?
最後的最後,來做些總結性的吐槽吧!(喂~)
1.賣萌是可恥的醫生!你那個無辜眨眼的模樣真是太犯規了!
2.你就差別待遇吧!你,偵探。雖然醫生很萌很可愛,講話誠實坦白讓人聽得很愉快,你也不能差別待遇到這種程度嘛!
3.官員啊,你的掌控欲還可以再強一點沒關係,
4.你們就盡情的八卦吧,眾人們,八卦是人的天性,任誰也怪不了你們的。
5.司機大哥啊,下回犯案時找個槍射不入的地方吧!好吧,沒有下一次了。
6.醫生與偵探,你倆明明才認識短短兩天,為啥弄得像同居十來年啊!那個互動實在是太自然的,誰看得出你倆才剛往來啊……。真的,大家誤會是正常的。
7.探長大人,咱很認真的懷疑你是收了偵探多少好處,才這麼幫他。你也很希望這個死小孩趕快找個人來管他吧?
我好想按讚XDDDDDD
回覆刪除手機觀察取代原作在四簽名裡面華生拿金錶給福爾摩斯「活動頭腦」。
還有我要推最後一段,
互動真的超自然的,也許這就是一拍即合吧,
大家身邊都有這種難得的朋友阿,不是嗎~:p
只是正常的一般人才不會往那邊誤會去吧XD,
不然就是夏洛克落差得太大讓旁人起疑哈哈
可惜咱這裡沒有讚可以讓你按XD
回覆刪除能夠這麼神速就有此等默契的朋友,實在是世間難得啊,咱真懷疑偵探上輩子燒了什麼好香啊。
咳,是說,有人這麼形容偵探在醫生面前的舉動,就像是開屏的孔雀一般的特意展示,很難讓人不往那個方向猜。
嘛,誰沒事會在人面前耍帥呢?(攤手)還不是為了得到某人的注意嘛。
咱是真的覺得他對其它人與對醫生的態度差很多啦。
嘿嘿,真的,他是孔雀。
回覆刪除原著裡那個也是這樣XD
超吃華生那一套的XD
但是說到孔雀開屏……
回覆刪除嘛,咱第一個反應是求偶模式發動。(咳)
通常雄性會做出些誇大的表現,要嘛就是想建立地位,要嘛就是想得到雌性注意。
依照他們的互動……,咱比較偏向後面那項(咳咳咳)
《絲之屋》有公開官方福爾摩斯年表,
回覆刪除發現了幾個重點。
福爾摩斯23歲即創立偵探社,但一直到28歲和醫生相遇之後才開始名聲大噪--醫生真是幫夫運(?)
福爾摩斯34歲時,接了四簽名,
華生和摩斯坦相遇,兩年後結婚,
接著第二年37歲時(也就是華生婚後一年),他就和莫教授跳瀑布了。
(真的不是一結婚就跳嗎~~~如果華生是年底結婚的話,他八成只有等幾個月就跳了= =)
此段婚姻維持了7年後摩斯坦病逝。
想必福爾摩斯非常不能接受醫生結婚,在絲之屋華生說:
福爾摩斯極少提起我的家庭生活,我結婚的時候他出國了,
當時我就覺得未必是巧合。
要說我的婚姻是不能提起的禁忌,那不公平。
但是我們彼此心照不宣,誰也不多製一詞。
福爾摩斯顯然看出我的幸福快樂,他也夠君子,不嫉妒眼紅。
(多麼有暗示性的段落阿.................)
中間經過偵探和莫教授一起跳涯並過了三年,
在醫生娘梅麗病逝後偵探又出現了..........(居心叵測!)
醫生於是又搬回貝克街,兩人又同居了9年,
接著華生娶了第二任妻子,
偵探同年退休搬離倫敦(我就說他無法接受華生結婚這件事!)。
所以綜上所述:
福爾摩斯黃金時期,就是華生未婚時期,
兩人大概都是35歲不到的年紀,
事實上不是我們印象中的中年偵探,
在他與華生同居的16年間,他辦了人生中代表作2/3左右...
所以他本來就很年輕,是JB的扮相配合時代審美觀而顯得比較老吧,
實際上現代如果三十幾歲的男生,還是有點像大男孩沒錯呀XD。
嘛,醫生是幫夫運沒錯啊!根本就是賢內助(咳)脾氣好又溫柔,應對得體……人見人愛……。
回覆刪除是說,偵探這一生當中,最後悔接的案子,應該就是四簽名了= ="
瞧他最好的朋友,最忠實的記錄者就這麼被人拐走了,雖然,日後他三不五時還是會去將人拐出門。真的要說,醫生娘肚量真好,對於偵探拐人的行為也沒有反對過。
是說,那個嫉妒眼紅,到底是在嫉妒誰呢?(笑)
不過提到醫生的再婚,咱之前看到有同人文的設定是,其實醫生是死了,但是因為偵探承受不了這個事實,所以才認定他是再婚,那篇虐死了……,說之後的故事是偵探仿造醫生的筆法寫的,醫生之所以很少出現也是因為醫生已經往生了,出現的是醫生的鬼魂,或是說偵探的幻覺……。雖然很虐,但不知怎麼的,也覺得挺合理的orz。
嘛……,別管它。
咳,基本上咱很認真的覺得,偵探之所以會很認真的接案子,是為了要表現給醫生看。
道爾小兒子續寫的福爾摩斯中還提到,
回覆刪除婚後摩斯坦去處理阿格拉珍珠(要變賣置產)的時候有離開倫敦八天,
醫生想到老婆出遠門立刻問說可不可以去貝克街住?
老婆答應,醫生送完老婆就搬去貝克街....
然後第二天就有委託,馬上捲入案子= =
結果偵探聽完案情就說,叫委託人下禮拜再來(正好就是摩斯坦回倫敦的那天),
還叫醫生一定要來。
接著醫生娘回來了....
晚上和老婆坐在爐火旁....
「阿!!今天要去貝克街!!!!」醫生一看時間,大驚,
醫生娘:「去阿,反正你對那些案子不一直都很有興趣嗎?」
『突然間瑪麗語氣中難以忽視的冷淡讓我嚇了一跳』←原文
看來小兒子也受到了暗示阿,
果然從有這部書以來大家就一直心照不宣嘛.............XD
哎唷~
回覆刪除咳,咱們必需很正經的講,任何一名女人,都不希望自己的老公太重視外頭的朋友。重色輕友會被朋友討厭,但重友輕妻會引發妻子不滿的唷~。
不管說那兩人有沒有什麼奸情,但看到老公三不五時就蒙受召喚,會不爽是人之常情吧?
是說,醫生這有報備的還算是乖,偵探的反應就……,咳,這是逮到時間可以偷情了嗎?(喂!!!)
嘛,
基本上咱覺得戲裡頭,莎拉姐姐看偵探的表情也很妙啊!尤其醫生在問她準備好了沒有時,她還特意地看了偵探一眼。當初咱就想說,這……這難道是情敵意識?
而偵探對於莎拉姐姐之不客氣,更是起人疑竇啊!雖然那傢伙對很多人都不客氣,但對莎拉姐姐的態度更是異常地……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