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

【BBC Sherlock】當α遇上ω3(AU)


【BBC Sherlock】當α遇上ω(AU)


繼續來做這種設定的說明。

要如何說明α、β、ω這三種性別上的個性差異呢?
基本上,是可以這麼做理解的,就是一般會看到的d/s設定,簡單來說,就是主導者與服從者的關係啦。

當然這只是一般常見設定,因為大多數的人都會將ω設定為小受;強受的狀況就比較少,但也不是說是沒有。不過,強受弱受都不是咱的菜,咱喜歡遲頓型的。



Sherlock Holmes從來沒有跟人交往的經驗,當然更別提是追求人了。誰讓他打小就有種,感情那是什麼鬼東西,既摸不到又看不見,也無法評量,讓人難以明白的麻煩東西的概念。而這個觀念在他長大之後,見過各種人類因為愛情而做出蠢事後,更變成了,老天,那東西會防礙人正常思考,我絕對不要陷入那種狀況。

於是,他關閉了感情發展系統,讓自己處於一種無感情的狀況;也因為如此,所以,當他想要重新開闢那塊領域時,很不幸的發現,那塊的神經早已因為缺乏營養而萎縮了。以致於,當他在看別人的追情人心得的時候,頭上充斥著各種驚嘆號與問號,還有,what the hell?的感嘆句。

雖然說是如此,但是,Sherlock還是很有科學家的精神,一一檢驗別人的說法到底有沒有效,像是演奏音樂,或是邀請人共渡晚餐,又或許一同出遊之類的。

然後……,他為他的實驗記錄上寫下非常糟糕的評語。

其實就一般的情況來說,別人的經驗談是沒有什麼對與錯的,有很多人也真的很吃那些招式,但問題就在於誰會為了追求人家,而在三更半夜拉琴擾人安寧啊!?

當然,他這種愚蠢的作法,很快就停住了。因為他可愛的室友,咳,因為多日被琴聲煩到睡眠不足,在意識不清與脾氣爆躁的情況底下,摸出他可愛的手槍,砰砰砰地向Sherlock射了幾發子彈。

這個再度證實了,John Watson會被人叫做「暴力泰迪」並不是沒有原因的。

基於向追求對像顯現自己的音樂才能是被槍擊的理由,Sherlock Holmes決定將搜尋的目標,從網路上的留言,改變成實體書。

所以,當他少數的朋友(對方自認為),蘇格蘭場的Lestrade探長發現他正在很認真的研究「把妹一百招」與「追妻寶典」這種書的時候,頭上默默地滑下一大滴汗水。孩子,你確定看這種書會有幫助嗎?



Greg Lestrade,是少數能跟Sherlock Holmes同在一個屋簷下超過十分鐘的人,兩人之間有濃厚的交情,至少跟別人比起來是如此;在工作方面,雙方更是合作愉快,一個負責丟,一個負責解,非常完美地解決雙方的需求。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Greg Lestrade一直覺得自己算是名瞭解Sherlock的人,至少,他非常清楚,這傢伙看起來行為再怎麼詭異,內心基本上還算是蠻善良,不會做什麼真正傷天害理的事。

但這個認知,在Sherlock第一次帶著他的室友,John Watson出現在罪犯現場的時候,有點小小的崩毀。

God,老兄,你竟然帶國家重點保護對像ω,尤其是單身的ω來到這種地方?這到底有沒有搞錯啊?!不,是說,你到底是從哪裡拐來人家的啊?!

不過,很快的,Lestrade就覺得Sherlock這麼做真是個明智的決定;現場有一ω,不,有一John Watson,這社會是多麼的合諧啊。

Greg Lestrade是名α,是名用溫和的外貌加上誠懇的態度讓人忽略了他其實是名既奸詐又強勢的α,是名已經結婚但也離婚的α。身為一名α,會被ω吸引是件很自然的事情,尤其是像John Watson這般,年紀已長,但是還沒有跟α發生過關係的ω,那身上的味道,更是誘人的難以言語。

不過,再怎麼說,Lestrade也不是年輕的小毛頭了,他可是經過大風大浪,見識過人生百態的情場老手。好吧,雖然上一段關係收場是暗淡了一點,但這並不影響到他的情商值,他非常清楚的知道,要如何跟一名,顯然不太願意跟α有進一步發展的ω打好關係。

例如說,他很快地就利用職務之便,得知John喜歡去的酒吧,然後,在那裡巧遇人家。

「晚安,醫生,可以坐在你旁邊嗎?」

「喔,當然可以。」

不,千萬不要說Lestrade沒有什麼道義,感情這種事情哪來什麼道義不道義的,再說,選擇權又不在他手上。

雖然通常他這麼做之後,隔天,Sherlock就會用各種方式來給他製造麻煩。然後,那些麻煩的內容,就會成為下一次聊天的話題。



就和所有的α一樣,Sherlock非常討厭自己身邊的ω沾有別的α的味道。不過,這反應不是天生下來如此,好吧,可能天性如此,但長久以來都被他自己以種某特殊的方法給掩蓋掉,直到他遇到John Watson才又重新開啟。

在Sherlock Holmes為期不算是太長的生涯當中,其實,也遇過不少的ω;要知道,就算ω的人數再少,只要分母夠大,就還是會遇上好幾位。那些ω們,有的妖豔,有的清純,有的柔嫩的像朵小花,有的則天生嬌蠻,但是,沒有人像John Watson一樣剛毅猛勇地上過戰場,還會到路上的搶匪拳腳相向。

是的,他的John就是如此的特別,如此的有趣,有趣到附近的人都想要跟他搶。Sherlock憤憤地翻起從網路書店買到的「擊退情敵三百招」,思考著他倒底該用什麼方式讓其它人知難而退。

尤其是他們家那個掌控欲旺盛的死胖子。



說到Sherlock口中的死胖子呢,毋庸置疑的,指得就是他家的老哥,Mycroft。雖然我們憑良心講,其實他本人身材算還不錯,要是說胖,鐵定是因為Sherlock本身太瘦的關係。

和他老弟一樣,Mycroft也是名獨身的α,不過,他的情商可是比他那自稱高功能反社會分子的弟弟好上太多,看他游走在鶯鶯燕燕之間就知道了,雖然有沒有動真情是不曉得,但他至少不會將人氣到走人。

其實,Mycroft一開始會跟John Watson接觸,純萃是在擔心他老弟的安危;雖然理論上,ω沒有什麼殺傷力,通常對α也造成不了什麼威脅;但是,John Watson可是被人戲稱,不,尊稱為「暴力小泰迪」的,還是讓他這做哥哥的感到一點不放心。

不過,當然,那只是一開始的時候。到後來嘛,關心弟弟只是個藉口,真正的目的只是將人綁出來一同吃個下午茶;甜點、紅茶,輕柔的音樂,悠閒的下午時光,日子就應該要這麼過嘛。而他那個笨蛋老弟一定想不到。

雖然John一開始有抗議了幾聲,但全數都消融在甜點的誘惑裡,對於Mycorft樂此不疲地綁架他沒說什麼話,有時候,甚至他還會主動跑到Mycorft那裡,喝個茶,聽個音樂,減低被Sherlock氣出的火氣什麼的。

這天,John也很開心的到Mycorft那裡吃完點心才回家,看到他的室友,Sherlock,一臉鐵青地在研究擊退情敵的方法。然後,他很認真的這麼說道:「別擔心,Sherlock,你的工作不會搞外遇的。」

剎時間,那本可憐的書,在Sherlock手中裂成了兩半。


(TBC)

後記:
喔,福華?咱有這麼說過嘛?咱比較傾向於通通吃不到啊(惡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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