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夏洛克
萊赫巴辛墜落
現在,我們終於進到了最後一案了……。是說,這一集與其說是什麼叭啦叭啦推理劇,不如說是……驚悚片吧?從拍攝角度,取景方法,再到人物的設定,讓人充分感受到,導演與編劇對於恐怖片的熱愛。與這一集相比,獵犬那集哪算是什麼恐怖啊?(咳咳)
是說,據編劇的說法,這一集的觀看重點是偵探的異常之處。對此,只能說……喵的,這一集的偵探哪一點是正常的啊!!!咳,對不起,咱激動了。
不過,說老實話,這一集真的是比較復雜一點。所以,咱到底該怎麼介紹它才好呢?
嗯,從故事面來看,這是一隻蜘蛛佈網的故事;而從情感面來看,這是個瘋狂求愛,然後求愛不成就想將人毀掉的故事;從拍攝的角度來看,是站在天使方的惡魔與正宗惡魔pk的故事。
所以,這篇的別名應該叫做:『莫里亞堤殉愛記』,若你得不到一個人的心,那就將他的心給毀了,這麼一來,誰也別想得到。喵的,這到底是什麼心態啊= ="
好吧,別管那麼多,咱們先來看看,莫教授,莫大boss是怎麼撒網的吧。
(一)莫里亞堤殉愛記
1.蜘蛛吐絲,一步一絲
不過呢,蜘蛛絲的成分是蛋白質,而罪犯的網子可是由各種人所組成的。
簡單圖示就是這個樣子啦。
嗯,咱們從第一集的司機大哥那裡就可以知道,罪犯身邊有一大票人。而且呢,他非常清楚該怎麼去擅用這些人。
『Who'd be a fan of Sherlcok Holmes? You're not the only one to enjoy a good murder. There's others out there just like you, except you're just a man. And they're so much more than that.』
基本上而言,偵探與罪犯的腦袋結構是沒有差多少啦,主要的差異性在於人脈啊!當然不是說偵探的人脈不好,只是,組成的層級有點落差,流浪者情報網可以幫他偽造身分嗎?當然不行嘛。
好啦,在知道罪犯的網子中有什麼人之後,咱們來看看他是怎麼佈網的吧!
第一步.刻意落網,與官員進行情報交換,得知偵探的生活史。
第二步.高調的闖入戒備森嚴的地方,並告知大家去找偵探。當然啦,首先要吸收或是安插自己的人進到那幾個地方。
第三步.刻意被捕,讓世人知道他跟偵探是仇敵。
第四步.調查陪審團員,並掌握他們的弱點,逼他們做出無罪釋放的決定。
第五步.給與偵探提示,並刻意誤導對方。
第六步.勾搭上想成名想瘋的記者,利用她傳播偵探的負面消息。
第七步.發起綁架案,並讓人對偵探起了疑心。
第八步.調戲人家,讓人心神混亂。
第九步.將醫生騙走,讓醫生對偵探生氣。
第十步.用偵探僅有的朋友,逼他跳樓。
嘛,雖然第九步中,到底是誰指使人將醫生騙走的並沒有定論,但是,依照原作來看,應該是罪犯做的比例比較高,然後,偵探默許他。
喔,對了,為什麼說是蜘蛛呢?這是出自於偵探對於罪犯的評價喔!
『He is a spider. A spider at the center of a web. A criminal web with a thousand threads and he knows precisely how each and every single one of them dances.』
基本上,這真是一個非常貼切的形容啊。
2.推的愈高,摔的愈重
當然,咱不是說偵探之所以出名,是因為罪犯的關係。不過,說不定他在背後也伸了一隻手?
喔,那麼所謂的高峰是什麼呢?根據偵探的說法,就是被人稱之為英雄。嗯,果然是很戲劇性的想法。是說,咱真的很想吐槽這一集的時間軸,為什麼呢?咱們來從頭開始看。
一開始的時候,醫生的心理醫生Eall說,離上次你來看我已經有十八個月了。於是,看看上回醫生的就診記錄,嗯,一月底。所以,現在這個時間點大概就是七月多八月。然後,再往回推三個月,所以應該是四月或五月發生的事囉?然後,醫生又在六月中時候說偵探死了。
簡單來說,時間上大概就是如圖所示啦。
雖然咱覺得,時間上,非常的有問題,要是哪個時間點可以稍微動一下就好得多。
細部時間軸。看了這張之後,就知道為毛咱會說他的時間軸設得……太緊了。
重點一.
從罪犯入侵要地被抓到開庭審理,經過了一個半月。
重點二.
其實,開庭開了兩次。
第一次的時候偵探做為證人,然後被抓去關。話太多了吧?
第二次,偵探在家,醫生出庭,罪犯被釋放。所以,這至少是兩天的時間。但是,什麼時候法庭的速度這麼快了呢?
重點三.
在兒童綁架案那一天,醫生也被官員綁架,那時的日期標的是,兩個月後。喵的,到底是什時候開始算的兩個月後啊!!!!
每個事件點,基本上都相隔了幾天,像是那幾個大案子,基本上也不可能一天解決。因為成名是需要時間的,然後,出庭也是需要時間的,到下一次的案件也是需要時間的,最後,醫生有那個心情留言看新聞更需要時間。
但是,劇中所提示的三個月,再對比部落格上的時間,就會讓人有種是從那天開始算的感覺,然後,到了6/16時,醫生去看心理醫生。所以,這到底是……?嗯,好吧,別在意這個。咱們還是回到主題上來吧。
所謂的高峰。
基本上,咱實在不懂為啥到了萊赫巴辛的時候,才算是偵探的聲名大躁呢。明明在八月多的時候,大家都來採訪,然後,到了九月時,咱們就知道女皇知道他,到了三月時,獵犬案的兇手更是一眼就認出他是誰。
所以,在那個時候,偵探的知名度應該就很高了吧?
(竟然有民眾很認真的去看了內文,然後說,內容都一樣orz)
然後,到了找到這幅大作的時候,開了記者會,才算是偵探真正成名的時間= ="
話是這麼說的嗎?所以,差異性是在於有沒有開記者會???
好吧,別在意那個。重點是,妹子們,別在哀為啥沒有瀑布了,瀑布不是一開始就給你看到了嗎?攤手。不過就是從嘩啦啦的真實水流,變成了一幅畫嘛。
但說老實話好了,咱覺得醜聞那集還在說成名對他沒啥好處,拒絕採訪的偵探,這回竟然很認真的陪大家開記者會???這也太反常了吧?
基本上,這也是為啥大家會懷疑偵探此舉的居心為何的主因。
當然,這絕對不會是所謂的頂峰。
要塑造出一個完美的英雄形象,就一定需要一名壞蛋。在這個時候,被官員丟出來沒有多久的罪犯,就很開心的到倫敦塔裡玩一玩。
還非常高調地在鏡頭前示愛。咳,咱是說,戲弄了一下偵探。
是說,罪犯為了要完美的寫下SHERLOCK的倒寫,還很認真的練習了一下呢!
瞧他練習的……是多麼浪費空間啊……。咳,是多麼像偏執狂的行為。
3.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喔?什麼,百戰百勝?不不不,親愛的,原句真的就是百戰不殆,基本上,要百戰百勝是不可能的。瞧心思縝密如同罪犯,到最後不也敗了嗎?攤手。
不過那段以後再講,現在回來,咱們來說說,罪犯到底是多瞭解偵探?
要瞭解一個人,可以從哪些地方下手呢?
首先,你可以先到對方的網站上看看,如果對方有網頁的話;那麼,罪犯有沒有這麼做呢?他當然有這麼做,他還在上頭跟偵探告白呢。(咳)
而從計程車大哥的說法來看,罪犯不僅看了偵探的網頁,還推薦給大家看,嗯,果然是粉絲會做的事情。
『How did you find me?』
『Oh, I recognized you. Soon as I saw you chasing my cab. Sherlock Holmes! I was warned about you. I've been on your website, too. Brilliant stuff! Loved it.』
『Who warned you about me?』
『Just someone out there who's noticed.』
雖然說,咱覺得罪犯之所以告訴司機大哥偵探的事,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嗯……,他想透過司機大哥告訴偵探他的存在。算是一種打招呼的方式吧?
接下來,要與他有親密的互動,於是,你就可以在網路上看到互罵白痴的兩個蠢蛋。咳,不是,什麼叫做高智慧型的人玩的告白遊戲。雖然,咱很認真的覺得,當年用方程式來畫愛心與解題的那對情侶比較厲害。
為了要瞭解偵探的行蹤與手法,罪犯除了到偵探的網頁上觀光,也到了醫生家去參觀,更重要的是,還派了一個兩光的傢伙去偷拍偵探的生活照。
雖然很不幸的拍錯人了。
還更不幸地知道醫生跟偵探的關係密切到令人匪夷所思,為什麼醫生的皮夾裡頭都是偵探的東西呢?可能是對此深受打擊,所以,罪犯就將帶這個不幸消息給他的人給收拾掉了。(誤)
在網路上的交流已經滿足不了罪犯對於偵探的好奇心,所以,他決定主動出擊。但是,就這麼光明正大地跑到別人面前說HI,似乎也不太符合罪犯的本性。要讓人印象深刻,就應該來點與眾不同的嘛,這樣才符合他們的高智商。
於是,這傢伙就勾搭上了倒楣的茉莉妹子,不僅在那裡得知道一些偵探的做過的事情,還藉由與茉莉的關係,與人發生第一次接觸。
特地畫了妝,穿著條特殊內褲還留了電話@@"
天吶,嗯,果然天才們的想法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雖然,咱很認真地覺得,罪犯會這麼做,純萃是希望能夠看到偵探知道他真實身分時,訝異的表情吧。
知道對方在什麼情況底下,會露出什麼表情,有什麼情緒,這也是非常重要的情報的啊。喔?什麼?思維模式?沒聽過同類間的總是瞭解同類的嗎?如同他知道偵探很無聊,偵探也知道他也一樣無聊一般,這還需要特別去搜尋情報嗎?
是說,罪犯對於偵探的瞭解,根本就可以開班授課了。
根據艾琳大姐的說法:
『I can't take all the credit, I had a bit of help. Jim Moriarty sends his love.』
『Yes, he's been in touch. Seems desperate for my attention, which I'm sure can be arranged.』
『I had all this stuff and never knew what to do with it. Thank God for the consultant criminal. Gave me a lot of advice about how to play the Holmes boys. Do you know what he calls you? The Ice Man... and the Virgin. Didn't even ask for anything, I think he just likes to cause trouble now that's my kind of man.』
罪犯不僅知道該怎麼對付偵探,還知道該怎麼應付官員。不過,那個冰人跟處子的評論還真是有夠狠的啦~
嗯,不過,罪犯之所以會這麼做,咱想,應該也是在測試他對於偵探的瞭解程度吧。
於是,在得知道基本上他可以掌握偵探的行為模式之後,接下來就是要瞭解他的人生。這到底是有多少的愛在裡頭,才可能做到這種程度呢?
瞧罪犯為了要得到情報,是不惜被捕進暗牢,還被人家歐打拷問。不過,咱真的要說,那種問話方式還真是弱掉了,不是有自白劑嗎?不是有針刺指尖等狠毒招式嗎?打人家耳光有啥屁用啊!要是怕人驗傷,不會拿個電話簿,然後毆打肚子啊!!!
咳,對不起,咱激動了。身為一部適合全家大小收看的驚悚片,怎麼可以出現這麼暴力的行為呢?打打耳光就已經很不該被小孩子看到了,何況是些更兇殘的行為呢?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當罪犯知道,他的目標.官員,又要來跟他講講偵探的故事時,他露出的這個表情。這這這……,這到底是多滿足啊?
但是,官員到底是什麼時候將人抓到,又是什麼時候將人放了出去,他與罪犯間的情報交流到底用了多少時間呢?答案是:最多四天。= ="依照醫生網頁上的說法。
因為3/12日醫生寫下『那女士』的最後一篇,到了3/16日寫下獵犬,並且被罪犯黑了進去。也就是說,當官員知道他被人戲稱為「冰人」之後,就立刻去逮人,然後,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就逮到了,還在非常短的時間內便得知道沒有多餘的價值。喵的,這到底啥米效率,不都說是黑牢了嗎?為毛不多關個一年半載的?
不過,3/12的時間點也很怪啦,因為從艾琳大姐調戲福家兄弟失敗到官員說她被人掛掉,中間是有一段時間的,你好歹要讓偵探有時間去救人嘛。而依據大姐說,她要是這麼走出門,大概活不過一個月,所以,就保守估計經過了二十天好了,然後,再到官員通知醫生,這怎麼說也要有一個月的時間吧?所以……?嗯?咱懷疑寫網頁的人,時間觀不太好。
算了,別管那了。現在將重點抓回來,看看為什麼是找官員下手,官員又為什麼會答應告訴他偵探的事情呢?
『She has really done her homework, Miss Riley. There's things that only someone close to Sherlock could know. Have you seen your brother's address book lately? There's two names, your and mine. And Moriarty didn't get this stuff from me.』
『John...』
『So, how does it work, then? Your relationship? You go out for a coffee now and then, eh? You and Jim? Your own brother and you blabbed about his entire life to this maniac?』
首先,醫生很乾脆地告訴我們,偵探近期的聯絡對像只有他跟官員。咦?那……這個意思是,要跟客戶溝通或是跟探長大人聯絡都是由醫生那裡聯絡的嗎?然後,偵探這小子表面上跟官員再不合,兩人也是有私下往來的嘛!
咳,對不起,跑題了。從上頭那句話來看,就曉得,為什麼要找上官員。因為能夠得知道偵探近況的人,就只有這兩人,而醫生又不是那種可以被利益交換的傢伙。所以,當然是找好下人的目標下手囉。
『I never intend... I never dream...』
『This, see, this... is what you were trying to tell me, isn't it? Watch his back, cause I've made a mistake. How did you meet him?』
『People like him, we...know about them, we watch them. But James Moriarty, the most dangerous criiminal mind the world has ever seen, and in his pocket's the ultimate weapon, a key code. A few lines of computer code that can unlock any door.』
『And you abducted him? To try and find the key code.』
『Interrogated him for weeks.』
這真的不是咱要說。審問他幾週個的大頭啦!
基本上與艾琳最後一次交手是在三月多沒有問題的,看在她說讓偵探思考密碼半年的分上。但是,三月十六醫生就發了獵犬,而在獵犬那集的最後,罪犯就已經被放了出來,你是在什麼時候有時間審問人家幾週的啊!!!
更重要的是,還說什麼是因為對方手上握著有通往任何門的鑰匙。= ="
這真的是理由嗎?這不是理由吧?在釋放的時候罪犯還沒有闖倫敦塔啊!!!除非,闖倫敦塔是三月中前發生的事,但是,3/11日罪犯還在外頭晃,3/16就被釋出,這個說不過去啊,這個。
『And?』
『He wouldn't play along. He just sat there, staring into the darkness. The only thing that made him open up... I coulnd get him to talk. Just a little. But...』
『In return, you had to offer him Sherlock's life story. So there's one big lie, Sherlock's a fraud. But people will swallow it because the rest of it is true. Moriarty wanted Sherlock destroyed, right? And you have given him the perfect ammunition.』
咳,對不起,咱又激動了,扯到時間軸的問題,咱總是會比較激動一點。
於是,就拿著自身的身分,來迫使官員來告訴他一點,跟他老弟有關的小故事。雖然,這看起來,不太應該,但真的不要怪官員。人家當官的也有自己的壓力,他重視國家,重視人民,怎麼可能拿自己的私情來跟國家大事比呢?
話說,真不曉得偵探的生活史當中,將他老師逼瘋佔了多大的成分?
4.I.O.U
基本上呢,咱覺得不管是中文還是英文,都盡量的不要用啥咪注音文、縮寫的。不然,很容易被人誤會。不知道多少妹子看到O的時候,直接反應是OWN(擁有)而不是OWE(欠)呢?攤手。
不過,最離奇的還是,有不少人表示,他們當下以為,罪犯想要表達的是I LOVE YOU。嘛,說老實話,像罪犯這麼彆彆扭扭的傢伙,有可能做出這麼直接的告白嗎?
雖然也有妹子提出就是因為罪犯太彆扭,才將原本好好的愛心,挖成了圓型,來隱藏他一顆玻璃心。對於這種說法,本人覺得……嗯,也不是不可能啦。(笑)
不過呢?罪犯到底是欠偵探個什麼呢?相信,有不少的民眾頭頂上都出現了一個大大地問號?你們什麼時候有了債務上的糾紛了?這個欠債到底是欠了什麼,是實際上的金錢還是人情還是情債?
於是,這個時候,咱們就應該將時間點拉到遙遠前的泳池相會。
『Do you know what happens if you don't leave me alone, Sherlock, to you?』
『Oh, let me guess. I get killed.』
『Kill you? No, don't be obvious. I mean, I'm going to kill you anyway, some day. I don't want to rush it, though. I'm saving it up for something special. No, no, no, no, no. If you don't stop prying, I'll burn you. I'll burn the heart out of you.』
是的,就是罪犯當時說的這一句:I'll burn the heart out of you.
雖然說,到這一集時,他的說法變成了:Learn to. Because I owe you a fall, Sherlock. I owe you.
但不管怎麼說,就是我欠你一個死亡;更白話點來說,就是我要將你的心給毀了。但是,像偵探這種人,既沒啥朋友,也沒啥感情,他的心上人(咳),基本上是跟他形影不離,就算離開了,也會有人在附近守護。
所以,要怎麼做呢?就要從他的結婚對像:工作。下手。
那麼,要怎麼打擊偵探呢?首先,罪犯已經瞭解了偵探的人生,接下來,就要利用一下輿論的壓力還有人們討厭被比下去的心理,以及一個讓人很容易起疑的一個點。
就是為什麼這個漂亮的小姑娘在看到偵探的第一瞬間就開始尖叫了呢???
喜歡偵探的人會想說,大概是嫌犯身上有什麼特徵跟偵探相似;而討厭他的人則會想說,該不會就是你這個混蛋綁架人家的吧?很不幸的,因為偵探人緣不好得罪很多人的關係,所以就……,就是那樣嘛。
其實,要讓小朋友有那樣的反應一點都不難。根本也不需要的藥物什麼東西,只要讓小朋友在恐懼狀態下,看看偵探的照片就行了嘛,就算不看照片,也可以讓綁匪戴著圍巾,穿著大衣,頂著頭捲毛,誰讓偵探的照型基本上是不會改變的呢?攤手。
咱還記得以前看過有一則記錄,說是一名醫生被指控性侵婦女,還好事發的當下那名醫生正在錄影,不然跳了黃河也洗不清。那麼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呢?就是因為,婦人在被性侵的當下,電視上正在播醫生的節目,結果,記憶就出現了錯亂了。
其實人類的記憶是非常容易被誤導與創造的。一名少年原本堅持他沒有犯案,但是,在面對警方無數次的詢問之後,他竟然可以回憶起他做案的細節,聲音、影像,甚至是觸感;而在他認罪之後,才證實他根本沒有涉案。一名目擊者在指證嫌犯的時候,原本態度是不確定的,但在陪同警方給與正面回應之後,幾週後,再度指認時,竟然可以用非常肯定的態度說,人就是他殺的!
因為不是在做教學,也不是在寫論文,記憶的事就到這裡為止吧。咱要說的只是,讓小孩子看到偵探尖叫,並不需要什麼高技巧性的方法,或是什麼特別的藥物好嗎。
在埋下懷疑的種子之後,所有的事情就可以很順利的推動囉。
當然,妹妹的尖叫不過是最終的結果而已,前頭讓警官員不爽的就是偵探竟然靠著幾個腳印子就知道小孩子們被綁到哪裡去?!這簡直是在污辱專業。以前被人私下污辱也就算了,現在可是會上報,在全國民眾面前被羞辱耶!探長大人吞的下去,不代表所有人都吞的下這口氣啊。
不過,說老實話,偵探也不是只靠著腳印就得知一切的啦。他會這麼快地就查了出來,還不就是罪犯所說的:IOU嘛。當然,還有那特意放在家門口的那封麵包屑與小孩子所有物裡頭的格林童話一書。
說到格林童話呢,咱只想說,喵的,那本書哪裡適合給小孩子讀了啊= ="
不是殺人就是吃人的,好可怕啊!而兒童綁架案所用的故事,就是裡頭的糖果屋(《Hänsel und Gretel》,又譯《漢賽爾與葛麗特》)
說的是被父母遺棄的小孩,被巫婆收養來吃掉的故事,當然啦,故事的最後小朋友們並沒有被巫婆吃掉,而是將巫婆殺了,並奪取巫婆的財物回家。嗯,這到底是啥米可怕的社會案件。能想到這童話故事來做為線索,咱也只能說,果然天才總跟誇大戲劇性脫離不了什麼關係。
於是
提示一.IOU
提示二.糖果屋
偵探就藉由這兩個提示找出了五種物質,順利地推出小朋友被藏在什麼地方。
但是,這樣事情就結束了嗎?才沒有呢,IOU可不是單純的提示,它的意思可是說,我要毀了你。
這個只是個開始,還沒結束呢。
額~~應該是....開"庭"....吧?
回覆刪除那個時間軸真專業, 但也難怪板主每每列完就想放棄, 一點都不合邏輯 XD
呃啊啊啊……
回覆刪除咱打錯字了orz
馬上改,謝謝提醒喔。